裁判文书详情

黄*强与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强与被告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黄*强于2016年4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黄*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黄*强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黄*强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