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李**与被告曾宪汉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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