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莫**与谢**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案由:健康权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时间:2015年6月3日

待裁事项:原告莫婷媚申请撤回本诉起诉,被告谢**申请撤回反诉起诉。

本院认为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裁判结果

诉讼费: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514元,减半收取257元,由原告莫**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48元,由被告谢**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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