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广西荣**责任公司与兰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才)

立案时间:2015年1月5日

待裁事项:原告广西荣**责任公司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裁判结果

诉讼费:本案诉讼费896元,由原告广西**责任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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