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莫彰诉被告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莫彰于2015年11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莫*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莫*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05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4025元,由原告莫*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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