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郑*与中国人**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郑*诉被告中国人**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公司保险纠纷一案中,原告郑*于2016年4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郑*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郑*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00元,减半收取1250元,因原告郑*经济困难准予免交。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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