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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与被告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与被告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本案案情复杂,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审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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