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上诉人江苏中**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颜**、被上诉**力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上诉人江苏中**有限公司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江苏中**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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