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与杨**、程**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诉被告杨**、程**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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