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诉被告杨**、程**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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