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2015)商睢民初字第013101号(简**)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与被告刘**、荣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该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由原适用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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