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与被告刘**、荣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该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由原适用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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