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秦**与被告白*、白福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解*)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3年9月30日作出的(2013)牟*初字第2596-1号民事裁定,将被告白*停放在中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闽D1138C号小型轿车就地查封。现原告要求解除查封。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告白*停放在中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闽D1138C号小型轿车的查封。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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