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5年6月1日作出(2015)牟*初字第1794-1号民事裁定书,将被告冯运动停放在中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豫BDF18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B9150挂重型半挂车予以保全,现被告冯运动向本院交纳保证金20000元,原告同意解除对保全车辆的查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告冯运动停放在中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豫BDF18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B9150挂重型半挂车的查封。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