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段军民与被告冯运动、中国人**有限公司开封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5年6月1日作出(2015)牟*初字第1794-1号民事裁定书,将被告冯运动停放在中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豫BDF18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B9150挂重型半挂车予以保全,现被告冯运动向本院交纳保证金20000元,原告同意解除对保全车辆的查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告冯运动停放在中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豫BDF18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B9150挂重型半挂车的查封。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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