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秦**与河南中**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未缴纳案件受理费,故依据《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秦**自动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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