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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杨**与中华联合财**丘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魏**、杨**与被告中华联**商丘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魏**、杨**于2016年3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中华联**商丘中心支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魏**、杨**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法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魏**、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魏**、杨**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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