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石某某诉被告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告目前外出,下落不明,本案不宜在被告缺席情况下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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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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