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李**与被告周三清、中国人寿财**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解*)

审理经过

本院已于2014年10月23日作出(2014)牟*初字第3068-1号民事裁定书,将被告周三清停放在中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豫A528S2号小型普通客车予以保全,现被告周三清已交纳保证金二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告周三清停放在中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豫A528S2号小型普通客车的查封。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