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审理原告张**诉邓**、高黑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张**于2015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张**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张**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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