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某某与被告马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告马某某病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诉讼。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王某某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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