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于**、于**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2013)西民初字第1526号民事调解书,于2013年12月16日立案执行中国农业**口黄泛区支行与于晓*、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正在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院(2013)西民初字第1526号民事调解书中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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