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桑园诉南阳市第二十六小学校、中国人寿财**市中心支公司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申请中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诉人天安财产**南省分公司与被上诉人吕*、中国太平洋财**公司营业部保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南阳市**责任公司与李*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尹**与被告南**有限公司、王*、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河南**事务所与南阳**有限公司诉讼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李*某诉被告陈*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王*与被告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纪**与淅川**有限公司、南阳市**询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赵**与兰**排除妨害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上诉人张旭诉被上诉人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一审原告李**、一审第三人南阳**限公司工商行政告知决定纠纷一案二审行政判决书
上诉人潘*华诉被上诉人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一审第三人南阳**限公司工商行政告知决定纠纷一案二审行政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