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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与征图国际家**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胡**与被告征图国际家**限公司(以下简称:征图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胡**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五元,由原告胡**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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