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北京振**限公司与北京**有限公司等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振**限公司起诉被告北京展虹宇**公司、潘**企业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北京振**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北京振**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二万五千九百四十二元,由原告北京振**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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