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诉被告张**抚养费纠纷一案中,原告陈**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陈**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O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祖*才合同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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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才合同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