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陈*与张×抚养费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诉被告张**抚养费纠纷一案中,原告陈**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陈**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O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