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田**与北京圣**限责任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田**诉被告北京圣**限责任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4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