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刘**与被告南**有限公司、赛**(南京)**用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与被告南*有*、赛*(南京)*用有*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原告刘*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刘*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刘*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免收。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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