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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与李**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郭*与被告李*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在规定期限内未交纳诉讼费,依据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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