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齐**与中国建**支行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齐*与被告中国建*限公司济阳支行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11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经审查,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齐*撤回对被告中国建设*济阳支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50元,由原告齐为珍负担。

裁判日期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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