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陕西**有限公司与康宁**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陕西*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市*责任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陕西*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陕西*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陕西*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