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史*与被执行人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天津*民法院作出的(2014)东民初字第545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1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天津*民法院(2015)东*执字第129号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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