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武**与马*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矿民一初字第00249号民事调解书,在执行武**与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12月10日向本院递交申请,要求撤销对被执行人马*的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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