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矿民一初字第00249号民事调解书,在执行武**与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12月10日向本院递交申请,要求撤销对被执行人马*的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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