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房*与左*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房*诉被告左*为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房*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房*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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