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何*和被执行人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陈*所有的银行存款55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郑**与吴**、何**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林**与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陈**与蔡**、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王**与黄高山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陈*与吴**、曾**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沈**与马**、左*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龚**与柳*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徐**与崔和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程**与詹**、福建**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张**与孙**、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