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伏XX与被执行人侯XX离婚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案外和解,申请人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5)齐*一执字第31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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