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常*诉被告胡*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5月18日受理,诉讼过程中,原告常*于2015年11月5日自愿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常*自愿撤回起诉的申请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常*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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