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夏*与童*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夏*诉被告童*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夏*,于2015年5月29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夏*自愿申请撤诉,是对其民事诉讼权利的自由处分,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夏*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夏*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