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某某诉被告郑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某某于2015年4月24日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张某某申请撤诉,意思真实,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张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张某某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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吝某某申请执行黄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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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朱某某诉被告乔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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