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申请再审人海南**有限公司、海南通**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份有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琼*二终字第1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海南**有限公司、海南通**限公司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二)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再审裁判结果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