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与刘**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原告李**诉被告刘某某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一案,因案件审理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三条,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长张*与人民陪审员邱**、解利民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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