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审理经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哈阿检刑诉(2014)26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于2014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1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某到庭参加诉讼。因补查证据,经延期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请求情况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起,被告人李某某开始经营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镇北村顺利采石场。2011年7月、2012年8月李某某在未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指派生产场长刘某某两次用挖掘机和推土机在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街道镇北村行政区内毁坏林地开采号石。经鉴定:顺利采石场占用林地实际改变林地用途总面积为27.78亩,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对土壤及植被破坏程度严重。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了下列证据:1、书证案件来源、抓获经过、使用林地申请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户籍证明、现实表现等;2、证人张某某、刘某某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李某某的供述和辩解;4、佳木**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所林业技术司法鉴定意见书;5、黑龙江省森林公安局现场勘验笔录。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某案发后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罚。

一审答辩情况

被告人李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无辩解意见。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03年起,被告人李某某开始经营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镇北村顺利采石场。2011年7月、2012年8月李某某在未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指派生产场长刘某某两次用挖掘机和推土机在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街道镇北村行政区内毁坏林地开采号石。经鉴定:顺利采石场占用林地实际改变林地用途总面积为27.78亩,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对土壤及植被破坏程度严重。被告人李某某于2014年9月20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审理期间,李某某与阿**泉林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赔偿经济损失760485.2元,玉泉林场出具了谅解书。

上述事实,有经过庭审质证、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

1、案件来源及到案经过:2013年8月8日,黑龙江省森林公安局刑侦科民警在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林场工作期间发现:阿城**施业区内的顺利采石场有非法占用林地情况,而且面积较大。2014年9月20日,李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2014年9月20日,李某某被取保候审。

2、证人张某某证言:我是顺利采石场的购机司机,刘某某是生产场长,刘某某安排我用钩机剥离过两次土层,剥离前地表上有一些杂树和草,连同土层一起扔到废弃坑里了。每次剥离都是刘某某安排的,说是要扩大石料生产。

3、证人刘某某证言:我是顺利采石场生产场长,李某某是老板,我负责石料生产工作,包括安排好工人组织生产、保证好安全、生产线正常运转、生产出标准号石等,有事和李某某请示。为了扩大石料生产,我请示过李某某要求进行土层剥离。经过李某某同意,我安排钩机剥离土层两次,剥离时草和灌木树扔到废弃坑里了。

4、被告人李某某供述:我是顺利采石场的老板,刘某某是生产场长,刘某某安排钩机剥离过两次土层,剥离前地表上有一些灌木树和山草,连同土层一起扔到废弃坑里了,我对非法占用的林地面积及植被破坏情况的鉴定无异议。

5、佳木**学研究所佳林司所(2015)林评估鉴字第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哈尔滨**采石场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总面积为27.78亩,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对土壤及植被毁坏程度严重。被毁林木、林地总价值741170.4元。

6、使用林地申请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现场勘验笔录、户籍证明及现实表现等证据附卷佐证。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属自首;庭审中供认犯罪,玉泉林场的经济损失得到赔偿,并出具了谅解书,可对其从轻处罚,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哈尔**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