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郭某某与余某某赡养费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郭某某诉被告余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中,原告郭某某于2015年12月3日向本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郭某某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郭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40元。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