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苏州**限公司与咖啡陪你管理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中国国**裁委员会于2015年9月29日作出的〔2015〕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031号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苏州**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为617331.35元及利息。本院于2015年12月10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情况、房屋所有权情况、车辆登记情况和工商登记情况。经调查,现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无车辆、无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被执行人咖啡陪你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均已被其他法院查封,暂不具备在本案中处分的条件。经实地调查,被执行人已不在其注册地址办公,现下落不明。本院已依法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申请执行人对上述执行措施表示认可。现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本院认为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及《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中国国**裁委员会﹝2015﹞中**京裁字第1031号裁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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