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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艳华诉郭喜华侵占一案一审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自诉人周**以被告人郭**犯侵占罪,并要求为自诉人全数追回被侵占财产为由,于2014年8月8日向本院提起控诉。

本院认为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人郭**下落不明。依照《最**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安部、国**全部、**法部、全国人**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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