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北京禧**有限公司与华盖创意**有限公司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华盖创意**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禧**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华盖创意**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华盖创意**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华盖创意**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北京禧**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二百三十七元,由原告华盖**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O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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