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某某诉被告唐某某为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某于2015年10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王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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