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尤**、尤**与张**、张**为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张**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尤**、尤**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二百五十七条、最**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3)邓**初字第77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董*与宋南术、宋**、张**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梅某某与刘某某、张某某为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张*为吴*、吴**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王某某与李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王某某与被唐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周XX与被告李XX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高**与被告张**、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丁*与杨*某、杨*甲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黑某某与王某某、张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李*甲与梅某某、李*乙、梅某某为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