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诉被告谢*彩票奖券纠纷一案中,原告刘**于2016年1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刘**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刘**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700元,减半收取1350元,由原告刘**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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