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蔡**申请执行卢氏县文峪乡涧西村四组侵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蔡**申请执行卢氏县文峪乡涧西村四组侵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15)卢**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卢氏县文峪乡涧西村四组拒不履行义务,申请人蔡**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15)卢**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