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关于申请执行人薄**与被执行人邵**、邵**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围民初字第126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立案执行。
本院认为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邵**、邵**已自动履行完毕。经合议庭评议,本案应予结案。根据《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围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围民初字第126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