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申请人黄**与被执人赵**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人黄**与被执人赵**健康权纠纷一案,宽城**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27日作出的(2015)宽民初字第65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申请执行。

本院认为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宽城**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宽民初字第65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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