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人黄**与被执人赵**健康权纠纷一案,宽城**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27日作出的(2015)宽民初字第65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申请执行。
本院认为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宽城**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宽民初字第65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申请人蔡**与被执行人刘**、刘**、姚*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李**与李**、李**、陈**健康权纠纷一案判决书
谢**与张**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马**与被告韩**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刘**、陈**与朱**、张**、朱**、齐秀艳健康权纠纷一案保全裁定书
郭**与暴国丽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孙**与魏**、翁**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申请人刘**与被执行人周**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申请人刘*和与被执人刘清朝、韩**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暴国丽与郭**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