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赵**与被执行人黄**买卖欠款纠纷一案,经高**民法院于2013年9月18日以(2013)高民初字第870号民事调解书结案。现该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黄**逾期未能履行完结。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对被执行人黄**名下在甘肃高台农村合作银行账号为6215***********9878的存款15979元予以扣划。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